本报邵阳讯 打着销售黑茶的幌子,其实是吸引会员,骗取财物,进行传销活动。近日,隆回县法院以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该传销组织3名头目有期徒刑1年6个月,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2年,缓刑3年不等的刑罚,并处相应罚金。
2013年3月至8月1日期间,以邹贵为组织、领导者,黄强、龙飞(均为化名)为骨干的传销团伙,在隆回等地以加入湖南金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安化黑茶为幌子,采用传销经营模式吸引会员。
此外,他们还有级别之分,由低到高的顺序组成主任、高级主任、经理、高级经理、一星董事至五星董事等。过程中,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,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人员参加,骗取财物。
邹贵3人以位于隆回县桃洪镇的一处黑茶店面为据点,积极发展会员,收取加盟费用。其间,共发展了下线30人,非法吸收传销资金几十万元。
法院审理认为,邹贵3人的行为均构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。在共同犯罪中,三人均起主要作用,为主犯。据此,作出了如上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