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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南京名牌大学毕业的他变身传销“老总”
来源:东南快报    时间:2018-06-07 我要分享:

东快讯(记者金川通讯员厦公宣)一次性投资69800元,便可获得1040万元巨额回报,这就是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。听起来不可思议、天方夜谭,可是,当被熟人介绍来听完一堂堂“洗脑课”后,许多人相信了,并且深信不疑。昨日,厦门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了一起特大传销案,警方抓获艾某、阳某等18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,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。据悉,这也是今年以来,福建破获的最大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件。让人感到意外的是,该传销团伙的“老总”艾某毕业于南京某名牌大学化学系,他还曾作为技术骨干被派往国外参与试验研究。而如今接受审讯时,他死不承认从事传销,还多次试图给民警“洗脑”。涉案成员多达200余人今年年初,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,在海沧辖区活跃着一伙以江西籍人员为主的传销团伙。该团伙以所谓的“自愿连锁经营”为诱饵,采用拉人头、多层级计酬方式,诱骗江西同乡、亲友到海沧“未来海岸”一带从事传销,参与人数众多,涉案金额巨大。4月15日,专案组出动50余名警力,兵分6路,对各主要对象和传销窝点进行布控和冲击,分别在湖里、海沧6个窝点抓获艾某、阳某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嫌疑人员18名,缴获大量用于传销活动的授课材料等物证、书证,冻结银行账户13个,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。经查,该团伙于2011年开始盘距海沧,以艾某为首,涉案成员约有200余人。他们打着“自愿连锁经营”、“纯资本运作”的旗号,以做海鲜、水果等生意为幌子,以“政府支持”、“国家宏观调控”为诱饵,从全国各地发展人员加入该传销组织,通过上课、洗脑取得发展下线资格。组织成员主要利用亲情、友情、爱情,骗自己的亲朋好友加入,成为新成员,属于“拉人头”传销模式。目前,艾某、阳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明知骗人却还深陷其中这个传销团伙的“老总”艾某,江西人,30多岁,毕业于南京某名牌大学化学专业,还曾作为业务骨干被派往国外参与试验一项化学工程。但是,因为受到湖南朋友的诱惑,2011年他第一次被带到海沧“考察”,从此深陷其中不能自拔。为了达到一定的级别,艾某发展了3个下线,其中就包括自己的姐姐及后来成为他情妇的饶某。之后,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以及一些人脉,艾某发展了越来越多的下线,整个“事业”做得风声水起。不过,当他“砸”钱达到“老总”级别时,却被告知每个月可以拿到6位数的奖金其实是骗人的,还要通过不断发展下线才能通过10%的抽成来实现。但此时,已沉迷其中的艾某并没有醒悟,还变本加厉地通过发展下线去骗别人。“在审讯时,艾某态度很强硬,始终不肯承认自己从事的是传销,甚至还不忘给民警‘洗脑’,动员民警加入他们的团伙。”海沧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林坚告诉记者,在大量的事实面前,他最终还是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

揭秘一

低投入如何“成就”千万富翁

投入69800元,就能赚1040万元,摇身一变就能成千万富翁?不断加入的下线,一个个对此神话深信不疑,这些传销人员又是如何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塑造如此神话的呢?据经办民警介绍,该传销团伙设置“五级三阶制”,组织内部有明显的五个层级,即将传销成员分为五级:实习业务员、业务组长、业务主任、业务经理、高级业务员(老总),并按这五个级别对下线进行抽成;“三阶”即传销成员的晋升阶段:实习业务员、业务组长、业务主任为一阶,业务主任到业务经理为一阶,业务经理到高级业务员为一阶。据了解,他们一般以份额区分级别,至少用3800元购买一份产品,就可以成为实习业务员;两份以上每份3300元,购买3~9份,可以成为业务组长;购买10~64份,可以成为业务主任;购买65~599份,可以成为业务经理;而购买600份以上,就可以成为高级业务员,也就是最高级别的“老总”。他们的“规章制度”明确只要缴纳3800元就能取得入门资格,但想要加入团队具备发展下线资格,就必须一次性缴纳69800元。“一些急功近利、求富心切、辨别能力较差的人受此诱惑,为了达到相应‘级别’,就利用亲情、友情、爱情,骗自己的亲朋好友和熟人加入,成为新成员,有的甚至不惜借高利贷以求成为‘骨干’。”办案民警说。经过五级发展,1变3、3变9、9变27……理论上在两三年期间会得到所谓1040万元。但是现实是不少“骨干”拿着亲朋好友的血汗钱垫底,却依然未能成就千万富翁的梦想。

揭秘二

传销人员如何“拉人头”

这些传销人员交了69800元的“入会费”后,会千方百计地发展下线,即“拉人头”,有的丈夫骗妻子、妻子骗丈夫,有的儿女骗父母,还有的同学骗同学等。如果是骗同学、朋友,传销人员会谎称自己在厦门海沧发展得不错,并热情地邀请对方到厦门海沧来;对于家人或亲戚,传销人员会谎称自己现在在厦门海沧做生意,生意做得很大忙不过来,要求对方来厦门海沧帮忙。而为了让自己的亲朋好友相信自己过上了荣华富贵的生活,传销人员不惜买下宝马车充门面。据经办民警介绍,为了充门面,该传销团伙共买了两辆宝马车代步。一旦有新成员加入时,女骨干饶某就会亲自出动,开着宝马车带对方到岛内的咖啡一条街喝咖啡,并适时进行“洗脑”:“你看,我原来很穷,现在成为骨干就可以开宝马,住岛内的豪宅,过着荣华富贵的日子。”

一旦对方经不住诱惑相信后,还会安排对方“听课”,一般7至15天后,被邀请的人员就会“下水”,成为传销组织新的下线。刚进入时,还不能和拉自己入伙的人见面,他们将参与者小范围集中居住,实行“家庭式”管理,每个家庭八九名成员不等,家庭由一名家长进行管理监控,内部人员之间按上下线严格实行单线联系,日常活动以“家庭”为单位,不得打听本“家庭”之外其他成员的情况,还要遵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出等规定,违反规定的轻则罚款,重则开除出“组织”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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